杭州市中院各級學校抽化糞池:將另定日期繼續審理此案

12月21日9時,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庭審開始後,審判長依法詢問被告人、辯護人是否申請回避,被告人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律師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異地管轄為由,要求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停止審理本案。審判長依法告知辯護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本案具有管轄權。隨後,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無視法庭紀律,不服從審判長指揮,擅自離庭,拒絕繼續為被告人莫煥晶辯護。審判長遂依法決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將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辯護人或者法院依法為其指定的辯護人準備辯護。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另定日期繼續審理本案。

記者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今天上午9時,杭州“藍色錢江放火案”將在杭州市中級人員法院2號法台中包通馬桶庭公開開庭審理。

早上8點35分,男主人林生斌(圖中打手機者)進入審判法庭。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正在現場,稍後為你帶來進一步消息。

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藍色錢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稱,被告人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在被害人朱小貞傢中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朱小貞傢中貴重物品進行典當、抵押,或以買房為由向朱小貞借款,所得款項均被其用於賭博並揮霍一空。案發前一晚,莫煥晶又用手機進行網上賭博,輸光6萬餘元。為繼續籌措賭資,莫煥晶決意采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次開口借錢。

6月22日凌晨5時許,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制造火災,導致朱小貞和三名子女死亡,並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鄰近房屋損失257萬餘元。

另據查明,莫煥晶之前在浙江紹興、上海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在三名雇主傢有盜竊行為,均被雇主發現退還財物後被辭退。

本報記者休庭後發來現場實錄

9:00 莫煥晶被帶上法庭

9:09 審判長詢問各方是否申請回避

9:10分 9:19 被告人律師對管轄權表示“有話要說”。要求停止案件審理,等待最高院指示。

9:19:審判長:刑事案件犯罪地法院有台中抽水肥管轄權。

9:24:被告人律師聲明:為瞭以示抗議,本律師退出法庭審理。

9:25:審判長:辯護人是否拒絕為莫煥晶辯護,合議庭已經裁決,本院具有管轄權。

9:27:被告人律師撒手而去

臨走前他喊話莫煥晶:不要回答任何問題。

9:28:審判長:問莫煥晶是否需要另行委托辯護人。

9:30:法庭表示將為莫煥晶另行委托辯護人。本庭延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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